山西能源十三五:“组建世界一流特大型煤炭集团公司”
山西省政府日前发布《山西省“十三五”综合能源发展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山西省将根据国家规划的晋北、晋中、晋东三大煤炭基地和14个矿区总体规划,按照区域煤质和煤层赋存特点,进一步推进三大煤炭基地提质,大力发展大型、特大型煤矿,加快建设现代化矿井,严格控制新增产能,通过不断提升煤炭产业集约高效化水平,推进传统煤炭产业向高端、高质、高效迈进,保障国家清洁煤和综合能源基地生产原料的供给。
在晋北、晋中、晋东三个大型煤炭基地内,以大型煤炭企业为主体,按照“一个矿区原则上由一个主体开发,一个主体可以开发多个矿区”的原则,在企业自愿、市场主导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资源整合、兼并重组力度,晋北动力煤基地培育同煤集团和中煤平朔两个亿吨煤炭集团,晋中炼焦炼基地培育焦煤集团亿吨级煤炭企业,晋东无烟煤基地培育阳煤集团、潞安集团和晋煤集团三大煤炭集团向亿吨级企业迈进。
在已有煤炭大集团整合重组基础上,调整优化产能结构,突出动力煤、无烟煤、炼焦煤三大资源品牌优势,通过产业、产权、管理、文化等的深度融合,研究探索分基地、分煤种组建世界一流、国内引领的特大型煤炭集团公司。到2020年,全省煤矿数量控制在900座以内,平均单井规模力争达到180万吨/年。
高标准、高起点建设现代化矿井,以煤矿的现代化、标准化建设和基建矿井的建设为抓手,严格煤矿准入标准、建设标准和管理标准,进一步提高矿井装备的技术水平,推行以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为特征的综采化开采,深化信息技术与煤炭产业的融合,推进煤矿采掘机械化、监控数字化、控制自动化和辅助运输高效化;培养和引进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加强职工队伍业务素质和技能培训,变招工为招生,为现代化矿井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撑。普及推广绿色开采技术,开展高效机械化充填开采和无人工作面智能化采煤试点,建立煤炭开采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的开采模式,提升矿井现代化水平。到“十三五”末全省建成150座现代化矿井。
建立关闭矿井衔接机制和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构建有效控制煤炭生产总量、市场需求调节煤炭产品结构新机制。进一步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坚持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制订中长期产能退出规划,确定退出责任主体和时间表、分布图;健全矿业权二级市场,推行落后产能市场化退出机制;对违法矿业权,或长期占而不采的企业,要依法强制退出。
围绕煤炭的清洁、安全、低碳、高效开发利用,大力推广应用先进煤炭洗选、配煤、煤泥脱水干燥等洁净煤技术,改原煤供应为经洗选筛分的商品煤供应,建立商品煤分级分质利用体系,提高洗配煤占商品煤的比重,不断增加清洁煤炭供应。科学合理控制煤炭生产总量,到2020年,全省煤炭产能控制在12亿吨/年左右;煤炭产量控制在10亿吨左右,其中:4.0亿吨满足本省需求、6.0亿吨外调出省。
建设晋北、晋中、晋东三大煤电基地,优化电源结构,推动煤电产业优化升级,加大一次能源转化力度和电力为主的二次能源输出力度。集约化发展大型坑口电站,扩大晋电外送规模。晋北基地,依托晋北动力煤优势加快煤电一体化进程;晋中基地,利用洗中煤、煤泥、煤矸石等低热值燃料重点推进低热值煤电厂建设;晋东基地,重点推进以动力煤为主的阳煤、潞安集团煤电一体化。
按照“天字型”物流网络布局,打造内畅外联的物流通道网络体系。依托省属煤焦企业现有物流资源,适时在省内煤炭主产地、交通枢纽地建设煤炭集散、中转煤炭储配中心,在省外主要消费地建设煤焦物流仓储配送中心,打造产运需有效衔接、国内外市场相互贯通,生产、运输、储备、配煤相互支持的煤炭物流网络体系。建立物流公共管理信息平台和物流信息交换平台。整合煤炭物流资源,培育一批高端化、集约化、专业化的旗舰煤炭物流企业。鼓励发展货运服务业和物流中介企业。推广先进煤炭物流技术装备,完善煤炭物流标准体系,促进煤炭物流产业升级。
健全和完善信贷、债券、融资、结算、担保等多方面的服务平台,有序推进股权交易、证券、期货、保险、信托、金融租赁、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发展,支持设立各类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逐步形成与国家综合能源基地建设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围绕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提升金融服务功能,开展融资、担保、质押、保险、租赁等金融产品服务。以建立煤炭储备制度为依托,利用现货交易和期货交易等手段,盘活煤炭储备,提供煤炭储备仓单质押等金融服务,加快实现煤炭储备金融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