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发布煤炭供给侧改革“30条”
4月24日,我省发布《山西省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分8部分30条,对我省煤炭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全力推动全省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退出产能至少1亿吨
《意见》指出,当前我省煤炭形势存在产能严重过剩、价格持续大幅下跌、企业亏损严重、职工收入下降等突出问题。而供需失衡、管理落后、清洁高效利用不足一直是“症结”所在。
此次煤改第一要务即调整供需,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
根据《意见》我省将对违法违规生产建设的煤矿按照国家要求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对于国家发改委发改电〔2016〕167号文件列出的我省未履行核准手续、擅自建设生产的16座煤矿,立即停产停建。在全省开展大检查,对所有未核准的煤矿项目和各类证照不全的生产煤矿坚决依法依规停建停产。
全省所有煤矿将严格按照276个工作日规定组织生产,原则上法定节假日和周日不安排生产。
《意见》提出我省将依法淘汰关闭一批、重组整合一批、减量置换退出一批、依规核减一批、搁置延缓开采或通过市场机制淘汰一批,实现煤炭过剩产能有序退出。到2020年,全省有序退出煤炭过剩产能1亿吨以上。
同时严格控制煤炭资源配置。“十三五”期间,我省原则上不再新配置煤炭资源。2016年起,暂停出让煤炭矿业权,暂停煤炭探矿权转采矿权。原则上不再批准新建煤矿项目,不再批准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确保全省煤炭总产能只减不增。
煤企市场化用人
按照《意见》我省将建立健全企业员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市场化用人制度,实现企业员工能进能出;推进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实现干部能上能下;建立企业内部考核评价机制,严格与绩效挂钩考核,实现职工薪酬能高能低。
我省还将推动省属国有煤炭企业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实行属地社会管理。将企业医疗机构纳入当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幼儿教育机构移交当地政府管理,省属国有煤炭企业承担的矿区、职工家属生活区供水、供电、供暖(供气)和物业管理等社会职能,逐步分离移交当地政府,实行社会化管理。
煤炭企业要全面加强管理。省属国有煤炭企业率先完善机制、提质增效,切实增强综合竞争力。
严限“高硫高灰”
今年起我省将对省属五大煤炭集团公司所属重组整合煤矿进行为期不少于一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煤矿实行挂牌管理责任制,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
严格限制开采高硫、高灰、低发热量煤炭。鼓励推广充填开采、保水开采、无煤柱开采等新技术。加快现代化矿井建设步伐,实施机械化、自动化改造,减少入井人数,实现减人增效。
推进煤炭绿色低碳消费。全力推进晋北、晋中、晋东三个国家级千万千瓦级现代化大型煤电外送基地建设。到2020年全省燃煤发电机组就地转化原煤2亿吨左右。
建设新一代综合监管平台。加快山西煤炭综合监管信息平台设计、研发和建设,2016年年底前初步投入使用。此外,设立山西煤炭清洁利用投资基金。重点支持煤电一体化、现代煤化工、煤层气(瓦斯)抽采利用、碳交易及碳减排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