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神洲投资有限公司洗选煤行业值得信赖的整体运营服务商

官方微信| 收藏本站| 在线留言| 网站地图

0351-7329882 神洲咨询热线 神洲咨询热线:

热门关键词:

神洲-新闻案例
当前位置首页 » 神洲新闻中心 » 新闻资讯 » 行业资讯 » “3年内停止煤炭划定矿区范围审批” 规定停止执行

“3年内停止煤炭划定矿区范围审批” 规定停止执行

返回列表 来源:神洲投资 查看手机网址
扫一扫!“3年内停止煤炭划定矿区范围审批” 规定停止执行扫一扫!
浏览:- 发布日期:2018-05-07 16:58:37【

5月5日,自然资源部发布通知提出,原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土资规〔2016〕3号)中“从2016年起,3年内停止煤炭划定矿区范围审批”的规定停止执行。


2016年3月,原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其中,要求严格矿业权审批。《意见》说,从2016年起,3年内停止煤炭划定矿区范围审批,期间探矿权到期需要继续延长保留期的,由申请人作出说明后可予保留。严格审批煤炭采矿权新立和变更扩大生产规模申请,未经项目核准(产能核增)机关批准的煤矿建设项目,不得受理审批其采矿权新立和变更扩大生产规模申请;国发〔2016〕7号文件之前已经项目核准(核增)机关批准的煤矿建设项目,需按一定比例与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产能过剩挂钩,完成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任务,并由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公告后,方可办理其采矿权新立和变更扩大生产规模受理审批手续。


5月5日,自然资源部公开发布的调整《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有关规定的通知说,“从2016年起,3年内停止煤炭划定矿区范围审批”的规定停止执行是为深入推进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淘汰落后产能,释放优质产能,改善煤炭供应结构,保持市场供需动态平衡。



自然资源部关于调整《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有关规定的通知


自然资发〔2018〕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为深入推进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淘汰落后产能,释放优质产能,改善煤炭供应结构,保持市场供需动态平衡,《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土资规〔2016〕3号)中“从2016年起,3年内停止煤炭划定矿区范围审批”的规定停止执行。


自然资源部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