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个省区已全部签订煤炭去产能目标责任书
5月12日,全国25个产煤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全部签订目标责任书,并报送了实施方案,共去煤炭产能8亿吨左右,涉及职工150万人左右。 部分省份去产能目标图解
内蒙古: 现有煤矿总数:588处; 核定年产能:11.51亿吨; 去产能目标:煤矿总数控制在522处(小于60万吨的煤矿3年内完成分类整合重组);化解过剩产能6955万吨。 陕西: 现有煤矿:183个生产煤矿; 核定产能:按照276个工作日重新确定的生产能力为29217万吨; 去产能目标:到2018年,煤炭产能将控制在6.5亿吨以内。 河北: 现有煤矿总数:198处(在册煤矿)、企业22家; 核定年产能:1.2416亿吨; 去产能目标:退出煤矿123处,减少企业到10家以内;退出产能5103万吨。 宁夏: 现有煤矿总数:98处; 核定年产能:1.3844亿吨; 去产能目标:煤矿总数减少17处(含央企);化解过剩产能1119万吨(央企压减997万吨、自治区压减122万吨)。 甘肃: 现有煤矿总数:152处(不含央企); 核定年产能:5800万吨; 去产能目标:控制煤矿数量在70处以内;化解过剩产能目标991万吨。 重庆: 现有煤矿总数:407处; 核定年产能:2683万吨(242处生产矿井); 去产能目标:煤矿数量控制在70处以内;化解过剩产能约1300万吨(2016年至2017年关闭煤矿340处,今年关闭煤矿219处。) 湖南: 去产能目标:“十三五”期间煤矿总数控制在200处左右;化解落后产能1500万吨。 湖北: 现有煤矿总数:320处; 核定年产能:2256万吨; 去产能目标:煤矿数量控制在100处;化解过剩产能800万吨(今年压减产能400万吨)。
江苏: 现有煤矿总数:20处; 核定年产能:2477万吨; 去产能目标:化解过剩产能1182万吨(含央企)。 福建: 现有煤矿总数:192处; 核定年产能:2160万吨; 去产能目标:淘汰落后产能750万吨以上(年产能控制在1500万吨以内)(今年退出小煤矿29处、产能140万吨以上。武夷山、宁化、明溪、尤溪、三元等县(市、区)须在明年底前退出煤炭生产。) 云南 现有煤矿总数:788处; 核定年产能:1.38亿吨; 去产能目标:煤矿数量减少139处;化解过剩产能7000万吨左右(第一批3年压减2088万吨)。 江西: 现有煤矿总数:500多处(开工200多处); 核定年产能:1300多万吨; 去产能目标:“十三五”期间关闭退出煤矿283处以上,退出产能1868万吨以上,保留的煤矿全面实现正规开采。 北京: 去产能目标:京煤集团2020年以前在北京的煤矿都要关掉。今年3月底,该集团开采了50多年的长沟峪矿已关停。2017年木城涧矿关闭,2018年大台矿关闭,2019年大安山矿关闭。该集团正在培育新产业,并加快推进资本证券化。 四川: 去产能目标:四川省2015年已完成淘汰关闭9万吨/年以下小煤矿100处,未来3年停止规划新建煤矿,同时四川省将加快大中型煤矿建设,推进川南古叙、筠连矿区等大型煤炭基地综合开发,煤炭产能稳定在9500万吨/年。 山西: 现有煤矿总数:562处(截至3月31日); 核定年产能:7.6377亿吨; 去产能目标:化解过剩产能1亿吨以上,力争将煤炭产能控制在10亿吨以内。 去产能人员安置:预计需要安置的职工超过10万人。 山东: 现有煤矿总数:143处(生产煤矿)、8处(基建矿井)、41处(停产待关矿井); 核定年产能:1.8亿吨; 去产能目标:煤矿总数控制在78处;化解过剩产能6460万吨(从2016年开始,3年内压减煤炭产能4500万吨以上)。 去产能人员安置:根据山东省出台的《关于加快30万吨以下煤矿关闭退出工作的实施意见》,涉及8市56家煤炭企业,仅此就有3.5万人需重新安置。 贵州: 现有煤矿总数:1260处; 核定年产能:3.1368亿吨; 去产能目标:从2016年起,用3至5年时间关闭退出煤矿510处、压减煤矿产能7000万吨以上;到2020年全省煤矿总数减少到750处,产量控制在2亿吨左右。 去产能人员安置:2016年起用三年时间安置国有煤企职工2万人,其中,省属国有煤企退出职工1.21万人。 安徽: 现有煤矿总数:58处(现有矿井),其中52处(生产矿井); 核定年产能:1.5749亿吨; 去产能人员安置:共需分流安置煤炭、钢铁行业职工10万余人。
六大超产严重的地区是严控重点
平均单井生产能力越低,去产能力度越大 |